本會健康促進專業人員(健康促進管理士、健康促進管理師、健康促進教育師、長期照顧健康管理師)證照有效期為5年,期滿需辦理更新,證照資格之更新,須於有效期5年內參與健康促進相關繼續教育達75小時(於本會累計之繼續教育時數最少需25小時、非本會之繼續教育時數超過50小時,以50小時計算)始得辦理。若5年內未累積達75小時者,可申請證照展延1年。若6年仍未累計達75小時繼續教育時數者,其健康促進專業人員證照即失效。